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幼儿园食堂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1 | 报价:****500(元) | **** | **市**区利泽中园106号楼4层412A |
2.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幼儿园食堂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 ****幼儿园食堂进行“互联网+明厨亮灶”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自签订合同后90日之内提供服务,服务期3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蒋红杰(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戚继军,李桂荣,赵月波,崔焱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871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未中标情况:
未中标人名称 报价(元) 总得分 排名
******公司 ****000 32.95 2
******公司 ****000 29 3
恒晟水****公司 ****200 27.96 4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情况:****公司****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未****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材料。
(3)本次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媒体:http://www.****.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政府采购网)、http://zfcg.****.cn/****政府采购网)、 http://www.****.cn/****政府网)。
(4)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级)
地 址:**县**镇桂黄中路110号
联系方式:0773-****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村委会蔡家渡102号
联系方式:0773-****0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叠
电 话:0773-****012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