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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省自然**厅关于转发自然**部规范临时用地管理文件的通知》(云自然资利用〔(略)、《**州自然**和规划局关于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专家库管理及项目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文自然资〔(略)文件规定要求,**州自然**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至**高速公路(**境内段)第四批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进行会议评审。现将拟评审通过的方案公示稿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与**州自然**和规划局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张军、刘奉芸,(略)。
附件:
1.**至(略)(**境内段)第四批临时用(略)
2.**至**高速公路(**境内段)第四批临(略)
**州自然*(略)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