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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1(210国道以东1号用地范围内清表场平及温室大棚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 | **自治区**稀土高新区万水泉镇(****园区) | 1,243,601.39元 |
合同包1(210国道以东1号用地范围内清表场平及温室大棚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服务类(****)
| 1-1 | 其他服务 | 210国道以东1号用地范围内清表场平及温室大棚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 210国道以东1号用地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完成 | 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1,243,601.39 |
康茂圣(采购人代表)、郭玉明、魏文霞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自治区制定的《**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210国道以东1号用地范围内清表场平及温室大棚拆除后形成的建筑垃圾清运项目): 1.865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名称:****
地址:**稀土高新区万水泉大街与包麻公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472-****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自治区**市**区软件园D座8楼
联系方式:0472-****85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047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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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5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