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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机构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3〕49号)文件要求,县(市、****保障部门负责三星级及以下等级评估工作。按照评估工作程序,现将2024年**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
参评机构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联系电话:0523-****1971
附件:
| 序号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称 | 评估等级 |
| 1 | **** | 三星 |
| 2 | 泰****学校 | 三星 |
| 3 | **市宏大****学校有限公司 | 三星 |
| 4 | **市****学校有限公司 | 三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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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