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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X124阿龙路(龙日坝至阿木乡S313岔口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
补遗(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业绩要求中:对结算价内容是否录入不作要求,其余录入信息不变。
二、由于本补遗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本项目开标时间不作调整!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15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开工并完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1日)开工并完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完工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
二、其余不变。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