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函
编号: 171********72212
(受益人) ****管理处 :
鉴于投标****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 ( 下 称 “ 保函申请人 ” ) 就 **县红坎
水闸重建工程勘察设计项 目 ( 项目编 号 : **** ) 按 你方招标文件及同质文 件 ( 以
下简 称 “ 招标文件 ” ) 的 规定进行投标 , 应 保函申请人的申请 , 我 司愿就保函申请人履行招
标文件约定的义务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
一、保证金额
本保函项下我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限额为 ( 币种、金额、大写 ) 人民币叁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
我司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函有效期
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 9 0 日 。 投 标有效期**的 , 本
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202 5 年 0 4 月 2 3 日。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保函申请人发生以下情形之一:
1 、保函申请人在开标后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回投标;
2 、 保 函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 , 不 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签署项目实施合同。
我司将在收到你方送达的本保函原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 1 5 个工作日
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
( 1 )索赔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2 )索赔通知必须同时附 有 : 关 于保函申请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
实及证据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
( 3 )索赔通知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以下地址:**市**区体育北路 1 5 号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