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拟对****年产30万千米特种电缆及8千吨聚氯乙烯粒子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06 15:1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年产30万千米特种电缆及8千吨聚氯乙烯粒子项目 | **市**镇辛江路175号 | **** | 拟租用**市****公司空置厂房,租赁面积3000m2,购置拌料机、造粒机、束丝机、成缆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成年产30万千米特种电缆及8千吨聚氯乙烯粒子项目。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粉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造粒废气经“静电除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塑料挤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塑炼、硅胶挤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4);喷码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最后排****处理厂。 3.噪声: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降噪措施。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整个厂房的中间区域。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厂区内交通管理,加强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 4.固废:一般固废外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期间,按危废贮存要求妥善保管、封存,并做好相应场所的防渗、防漏工作;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
联系电话:0573-****9193; 传真:0573-****9193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314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