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略)受(略)的委托对夏县禹王镇污水处理厂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工程进行(略)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夏县禹王镇污水处理厂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工程
2.2项目编号:(略)
2.3预算金额:(略)
2.4项目概况:夏县禹王镇污水处理厂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拆除工程项目。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采购方式:(略)
2.6工期:(略)
2.7质量:(略)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略)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报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略),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略)(运城市学苑路高架桥东侧禹都花园西门(汉庭酒店对面)天和信物业三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4.3.方式:报价人须持以下有效证件的所有原件及复印件获取谈判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两份装订成册(原件核对后退回)。
①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②营业执照(副本)
③基本开户许可证
4.4售价:(略)
5、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略)
2.地点:运城市学苑路高架桥东侧禹都花园西门(汉庭酒店对面)天和信物业三楼
3.递交的方法:(略)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略)。
6、(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谈判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运城市学苑路高架桥东侧禹都花园西门(汉庭酒店对面)天和信物业三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