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合同编号:****-1
二、合同名称:2024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2024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址:**省**市**县彰德街道府前街41号

联系方式:181****5669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县**镇保安路73号

联系方式:137****866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4年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1(项) ¥629,280.00 ¥629,280.00 1、负责采购方公共区域范围内的安保工作。 2、负责上述区域和相关区域内的财产、物品及场所、区域内设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3、****停车场车辆的指定摆放和防盗工作。 4、负责各科室报刊和邮件接收、发放工作。 5、成交供应商派驻到采购方的保安人员共计12人。 6、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保安培训,持有《保安人员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工作; 7、采购方有权利对派驻的保安人员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采购方继续工作的保安人员,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调换; 8、成交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换正在为采购方提供服务的保安人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必须提前三十天通知采购方,经采购方确认后方可更换。 9、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保安人员上岗必须着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10、须成交供应商赔偿的案件(事件)应报案的,****机关立案、侦查、确认(现场勘查时,采购方在场),**机关未确认的,但采购方能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的,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赔偿责任。不需要报案的其他损失,采购方提出有效证据证明的,成交供应商应负赔偿责任。若成交供应商派驻人员监守自盗,成交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11、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所派驻的保安人员应按保安服务现有规范、保安公司作业要求及采购方关于保安工作的相关制度规范充分履职; 12、派驻的保安人员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采购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13、成交供应商及所派驻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于所有与采购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除经采购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法律的强制性要求,成交供应商及其派出的保安人员应遵守规定,不得将上述资料和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14、如遇采购方特殊情况需要增加保安服务的,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突发情况,重大活动等,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增加安保人员,允许供应商采用劳务派遣的形式增加人员提供服务。

合同金额: 629,28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贰万玖仟贰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5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5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5月0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pdf

****

2024年05月06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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