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略)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品目

服务/商务(略)

采购单位 (略)
行政区域 海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15:(略)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略)
每日上午:8:(略) 至 12:(略) 下午:12:(略) 至 16:(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09:(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略)
预算金额 ¥50.(略)(略)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略)
项目联系电话 (略)
采购单位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略) (略)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项目概况

(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7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HS2024-F(略)2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50.(略)(略)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略)(略)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海南省2024年企业薪酬调查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支持本国产(略)。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扶持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8:(略)至12:(略),下午12:(略)至16:(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垦街道滨涯路11号海侨花园2幢1单元901房

方式: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售价:¥5(略).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略)901房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17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略)元901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略)2022〕1296号)第二(略),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未达限额标准的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人按照相关(略)。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略)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以下证明资料(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如供应商是法人、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略),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承诺函。承诺函随成交公告一并公示,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略)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活动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环保类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当(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成(略)。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以采购文件要求(确定)的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查询截止时点;

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取必要方式(书证、电子数据等)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略)。

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相关供应商信用信息,不得用于政府采购以外事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海南省海(略)单元901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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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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