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46(皖 S442-皖 S445)建设工程二标段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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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S446(皖 S442-皖 S445)建设工程二标段信息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区**镇S445省道智峰生态园入口100米处、**省**市雨**路88号

联系人及电话

朱环深 181****835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

地址

**市**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

联系人及电话

卞梦婷 133****334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5/6 9:00:00

中标候选人

名称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价(元)/费率(%)

687200.00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项目负责人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业绩要求

公示期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备注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公示期为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内提出;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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