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创业中心改造提升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开发区产城融合提升项目—创业中心改造提升工程
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 日11:00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最高限价:966.0494万元
递交投标文件数:94份 否决投标文件数:0份
根据该工程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委员会评定,评标结果如下:
一、推荐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得分 | 质量目标 |
| **** | ****296 | 95 | 99.15 | 一次性验收合格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业绩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评标结果 |
| / | / | / | / | / |
注:资格业绩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如有。
三、****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技术负责人 | 施工员 | 安全员 | 质量员 | 材料员 | 资料员 |
| 姓名 | 余建宏 | 张恒元 | 丁方圆 | 张友英 | 徐勋 | 江云仙 | 汪** |
| 证书编号 | 浙233********16960 | ****931146 | 033********34000330 | 浙**C3(2017)****087 | 033********18030583 | 033********18020319 | 033********15028173 |
四、被否决的投标文件(无效标、废标等)
| 单位名称 | 原因 |
| / | / |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 年 5 月 7 日至2024 年 5 月 9 日 17:30 时。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书面异议后,应向异议人出具收到异议的书面证明,并同时书面告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将答复送达异议人,同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招标人拒收异议或未在法定时间内作出书面答复的、异议人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人均可按照投诉规定和程序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监管部门:**县公共****办公室(县监管办)。
监督投诉电话:0570-****225(县监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