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梧城投大厦B座1401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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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梧城投大厦B座1401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挂牌公告期 挂牌(略) 是否联合出租 挂牌截止日期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涉及优先权
柳梧城投大厦B座1401
DSCQ(略)A(略)6.97 万元
柳梧城投大厦B座1401位于14层,面积为111.7m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半年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金依照“多退少补”原则扣除**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若有剩余金额则原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若不足则补齐不足部分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自公告之(略)2024-05-06
2024-05-16
不涉及
标的基本信息 资产包简介 标的简介 标的(略) 出租方简况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评估/询价基准日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核准/备案日期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价值/询价值 账面净值(万元) 备注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价格说明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期限 与出租相关的(略) 承租(略)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略) 报名提交材料 报名材料 重要(略)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保证金条款 交纳金额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 交纳注意事项 保证金处置方式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无合格意向承租方 有合格意向承租方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项目报名联系人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交易须知 风险提示

标的查看联系人:同一威 联系电话:(略)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柳梧新区柳梧城投大厦的5-14层办公楼面积为12,314.57㎡,为**高驰科技(略),于202(略),尚未办理产权证,性质(略),已装修,装修情况较好。


其余详见公开的《资产明细表》(可下载)


标的查看联系人:同一威 联系电话:(略)

(略)㎡,为**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于2021年5月购置所得,尚未办理产权证,性质为办公用途,已装修,装修情况较好。

其余详见公开的《资产明细表》(可下载)

产权证办理中,但不影响承租方营业执照注册,物业费已包含在出租标的租金中。

租赁用途禁止作为娱乐场所或餐饮;不允许转租、转让。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济类型 企业类型 所在地区 住所(略)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所属行业 经营规模 产权承租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出资企(略) 批准单位名称 批准(略)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 批准日期 批准文号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略)MA6T4NT97H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 **市 市辖区
**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2楼1201-3室
50,000 万人民币
向巴次仁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小型
省级(略)
**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略)W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2024-0(略)
2024年第7期总办会
**明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略)
**高驰科技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04-30
6.97 万元
——
——
6.97 万元
(略)m2,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半年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金依照“多退少补”原则扣除**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若有剩余金额则原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若不足则补齐不足部分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1.履约保证金即押金,承租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按(略)。该保证金作为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担保,其担保范围包括不限于资产租金、水电费、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如因承(略),出租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2.在合(略),承租方存在违约赔偿或存在延期缴纳费用时,出租方均有(略)。当承(略)的赔付额时,承租方应当(略)。

3.出租方收取(略),应向承租方开具收据。

4.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到期、(略)),承租方按本合同约定归还租赁资产后,出租方在扣除承租方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包括但不限于租(略)),将剩余金额在3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合同期未满,承租方提前(略),承租方所交(略)。

一次性
三年

一、本次交易为场外结算。

二、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略)。

三、付款期限: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租金。

因承租方个体欠薪行为,导致承租方公司出现员工闹事、上访等行为,进而给出租方出租房屋及场地造成不良、恶劣影响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略),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中国(略)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还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登录 后下载或预览相关附件

1、租赁用途以承租方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禁止用作娱乐场所、餐饮。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承租方不得任意改变用途。租赁期限为3年,租金按半年一次支付,履约保证金即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承租方应当同意将报名保证金依照“多退少补”原则扣除**产权交易中心收取的相关服务费,若有剩余金额则原路退回至承租方账户,若不足则补齐不足部分至**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出租方以现(略),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进行全面勘察,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若意向承租方在**产权交易中心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承租。因此,意向承租方承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3、出租方将该标的出租给承租方时,未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同时,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无权将该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租赁、抵押,同时也无权对任何第三方收取任何形式的转让费。

4、出租方应于(略),将该标的交付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略)并完成交付。

5、出租方保证在出租时该标的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略),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租方均在交付标的前办妥。交易后如发生上述未清事项,由出租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承(略),由出租方负责赔偿。

6、租赁期间,出租方对(略),承租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正常的标的大修理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日常管护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因承租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标的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

7、承租方不得随意损坏标的设施,如需改(略),需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投资(略)。承租方如在租赁期内提前退租,亦或是租赁期满进行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且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对标的的装修、改造等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承租方依附于标的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

8、在标的租赁期间,水、电、煤气(略),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租赁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标的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9、承租方(略),不得擅自将承(略)。

10、承租(略),则视为放弃承租方资格,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因承租方个体欠薪行为,导致承租方公司出现员工闹事、上访等行为,进而给出租方出租房屋及场地造成不良、恶劣影响的。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2、标的查看联系人:(略)

13、其他详见《租赁合同样本》、《资产明细表》。

0.7 万元
——
2024-05-16 17:(略)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一、确认投资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投资方经(略),交纳的交易(略),在签署(略)。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交易所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挂牌申请人或本所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所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经挂牌申请人书面告知,本所依据本公告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四、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自公告之日起 10个工作日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3个周期
动态报价
梁经理(略)
央经理(略)

总则

第一条 **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中心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中心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略),本中心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中心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 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 本中心官网((略)com)及第四产权((略)com)为本中心指定的网上交易地址,意向方可通过上述网站链接注册参与在线交易。

关于(略)

第五条 意向(略),需通过本中心官网及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中心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中心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中心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 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 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略)证金(以在规定时(略))。意向方在交纳保证金时,若自身漏填、错填、不规范填报、不及时补报系统提供的识别码或其他与项目资金匹配相关的信息等原因造成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及时参与交易,所引发的后果由意向方自行负责。

第九条 若2个及以上的(略),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略)。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略),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产权交易中心 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 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中心(略)。逾期提交的,本中心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 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第十三条 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有外文文本、少数民族语言文本的,需自行翻译成中文文本并加盖公章或本人签字后提交我所。意向方对其翻译的中文文本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四条本中心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本中心或第四产权平台向意(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五条 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略)。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略) 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六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中心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略)金。

第十七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1.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投资方的,且被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即为(略)

2.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动态竞价(略),由本中心按网络竞价规则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3.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综合评议方式组织交易的,按发出的中标(中选)通知书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4.公告期限届满后,采用拍卖方式组织交易的,按拍卖结果确认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5.公告(略),采用其他方式(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最终投资方的,即为交易成功;

第十八条 本中心按照**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中心按照交(略)。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中心。

**产权交易中(略)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略),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产权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略)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略):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略),可能导(略),甚至导(略),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产权交易中心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产权交易中心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产权交易中心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产权交易中心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略)。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略),其交纳的保证(略)。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产权交易中心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略)。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产权交易中心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略)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产权交易中心指定(略)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略)、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产权交易中心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略)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产权交易中心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6
招标公告
柳梧城投大厦B座1401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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