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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对“****开发区****园区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问题1:我单位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内容后有以下疑问:
1****公司投标,在**地区成立了分支机构并且将人员注册在**分支机构,请问本次投标人员是****公司****公司缴纳的社保
答:由投标人非****公司****公司为其缴纳的社保,予以认可。
2)商务评分中项目配备人员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每具有一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在1.5亿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工程跟踪审计(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的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请问:审计报告内的盖章页盖有项目负责人执业印章及签字的业绩是否可以作为项目负责人业绩标书代写
答:项目负责人身份可通过造价咨询合同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信息”或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执业印章及签字”等方式体现。二者信息如有不一致的(即履约过程中发生过项目负责人变更的),以成果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信息为准。
本次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答疑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名称:****
地址:**县府城镇**路与惠政路交叉口明中都文化旅游商业街
联系人:蒋主任
联系方式:0550-****0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省**市**县府城镇**路西侧
联系人:汪一鸣、郑志伟
联系方式:132****5618、189****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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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