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鳌峰东路518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 |
| 项目名称 | **市东部**排水防涝改造提升工程—一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6日10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 地址:**市**区济洛路汽车厂东路29号 | |
| 投标报价:****1687.92元 | |
| 工期:2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水治理确保水质不低于四类水体,其他项目为合格 | |
| 综合得分:98.4分 | |
| 项目负责人:孙艳伟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鲁137********10135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路、嘉义路、牌坊路、澎湖路、台北路、台南路、台中路、宜兰路、义林路、云林路、智城路 11 条道路给水工程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路、嘉义路、牌坊路、澎湖路、台北路、台南路、台中路、宜兰路、义林路、云林路、智城路 11 条道路给水工程 2.**市 2021 年老旧小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雨污分流项目)B1、B3区工程施工四标段 | |
| 其他: 企业奖项:**开发区**大道改建工程获得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省先进市政工程项目经理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大道 5183号 | |
| 投标报价: ****3929.16元 | |
| 工期:2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水治理确保水质不低于四类水体,其他项目为合格 | |
| 综合得分:89.41分 | |
| 项目负责人:方旭旭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0130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水库至七水厂供水工程管道施工第一标段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其他: 投标人奖项:涂山路东段(**路-雪华**路)道路工程获得**杯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省****集团大楼 | |
| 投标报价:****9911.33元 | |
| 工期:21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水治理确保水质不低于四类水体,其他项目为合格 | |
| 综合得分:88.71 分 | |
| 项目负责人:黄郝 | |
|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皖134********2288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 投标资格业绩:**市内河(梅溪河)综合整治工程 | |
| 企业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宛溪河综合整治二期河道及景观工程(一标段) | |
| 其他: 企业奖项:天堂寨路(大别山路-佛子岭路)道路工程获得2023 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项目负责人奖项:/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李工(招标人)、秀工、陈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7906(招标人)、0563-****002、0563-****061(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