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市劳动新村15幢101室房屋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略) |
挂牌起始日期 | (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1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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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略).00元/年(含税) | ||||||||||||||||||||||||||||||||||||
评估基准日 | (略) | |||||||||||||||||||||||||||||||||||||
评估机构 | **苏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
租金底价(元) | (略).00元/年(含税)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略) 法定代表人:(略) 经济类型:(略) | ||||||||||||||||||||||||||||||||||||
出租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略))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略)、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略),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略)。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略),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出租(略) | **市中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泰鑫投董【2024】9号 | |||||||||||||||||||||||||||||||||||||
行为(略) | **市财政局 |
特别 |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略)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三、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略),要求解除、变更《(略)赔偿责任; 六、承租(略),须经(略),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略) 七、承租(略)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租赁用途: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略)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根据《**市公(略)。 | |
承租(略) |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承租方应为具有完全民(略)。 | |
标的交割 | 根据《**市公(略)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略)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略)7:00:00 至 (略)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交易所(E交易平台)((略)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承租方(企业法人)须报送材料(所有(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略) 3、承租承诺函; 4、出租方要(略)。 (二)意向承租方(自然人)须报送材料: 1、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 2、承租承诺函; 3、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共同确(略)。 三、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租赁;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四、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 ||||
保证(略) | 一、缴纳:金额20000.00元,按系(略)。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略): 1、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租; 2、意向承租方(略) 7 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略),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4、(1)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略)。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略)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略)com.cn/jscq/(略)rticle_(略).s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挂牌(略) | 增价幅度(元) | (略) | |
自由竞价时间 | -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80 | ||
服务费 | 承租方按成交平均月租金的50%向产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承租承诺函(1).doc合同模板.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略) |
咨询电话 | (略)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略) | |
其 他 | 传真:(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