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特别批露 1.5辆报废汽车整体处置,参与受让的的意向人必须是具有报废车回收拆解资质的企业法人且年审合格; 2. 本公告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意向受让人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查勘、核实,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意向受让人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人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3. 成交后,受让人付清全部价款及服务费用后三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向受让人移交车辆并配合受让人提供车辆报废所需的资料;移交后一切经济、安全责任转移至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产生的搬运、装卸、运输、人工等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受让人承担,委托人和本所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 4. 成交后,受让人交纳的报名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完成车辆注销后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注销证明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5. 受让人须依法依规完成标的拆解注销,****管理部门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机关监督下进行解体的,****机关现场或者视频监督下解体,回收拆解企业应当积极配合报废机动车监督解体工作。 6.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20年第2号)文件规定,拆解的报废机动车“五大总成”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经过再制造予以循环利用;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应当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 7. “五大总成”以外的零部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能够继续使用的,可以出售,但应当标明“报废机动车回用件”。 8. 禁止以任何方式交易上述标的整车、拼装车,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辆“五大总成”拼装机动车。 9. 本项目无优先权人。 (二)竞价方式及规则说明 1.本场竞价活动采用“二次密封式报价”方式,首次密封报价单须在挂牌公告期内报名同时提交。 2.意向受让人报价单上的报价等同于应价的法律效力,一旦送达,不可撤回或更改。 3.2024年5月14日上午10时,在**农交所(地址:**市泰**路二段368号旌南大厦B****中心旁)进行现场拆封唱标,首次报价唱标结束后进行第二轮现场密封报价(意向受让人之间不能商量报价或串通报价,否则视为违反会场纪律或违约)。 4.现场二次密封报价完成后由本所工作人员收取报价交由主持人现场宣布,二次密封报价价格不得低于本人的首次报价,若低于首次报价以首次报价价格为准。 5.交易标的设有保留价,首次报价唱标结束后,意向受让人进行二次密封报价,二次报价唱标结束后开启挂牌保留价,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最高有效报价人成为受让人,按约履行受让人的所有义务,否则视为受让人违约,本所有权不退还受让人交纳的报名(交易)保证金。 6.若密封报价单中报价出现大小写金额不一致的情况,以大写金额为准。 7.若二次密封报价中,出现相同最高报价且报价不低于保留价时,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受让人。 8.若无意向受让人的报价达到保留价,则本次交易标的流标,本所可以重新处置该标的。 9.委托方、委托监督代表、本所工作****小组,对密封报价程序进行监督,评审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人对其报价进行合理解释,****小组认为其存在恶意报价行为有权取消其受让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