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国有土地出让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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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市国有土地出让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市国有土地出让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7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以及各项土地出让规费制度、非税收入管理制度的频繁调整。 根据《关于印发**省优化营商环境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便利化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改办发【2019】43号)(附件2)文件要求,省财政厅、******厅配合指导各地推进土地出让金、不动产登记费等财政专户“网上缴纳和电子票据”服务功能,尽快实现土地出让金缴款网上(移动)支付,并且实时对接不动产登记系统,为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提供数据支撑。 原有系统已逐渐不能很好适应这些变化,为解决上述一系列问题,顺应精细化管理要求的迫切需要,拟对原系统的功能进行拓展升级。 因省厅标准版的开发实施单位为****,从业务流程的熟悉程度,及相应技术力量和合格资质的人力**提供上,该公司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并且此次项目的建设时间紧迫。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第一款 “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之规定,因此我局计划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法,由****来承接该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路3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07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联 系 人: 沈文贤

联系电话: 138****2202

传 真: /

地 址: **市望湖路318****财政局


2.****管理部门

名 称: ****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 陆卫忠

监管部门电话: 057****13033

传 真: /

地 址: **省**市当湖街道望湖路3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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