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件信息 |
包件名称 | 直饮水设备 | 包件编号 | ****001 |
报价方式 | 固定单价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采购估算价(元) | 240,000 | 包件含税报价上限(元) | 240,000 |
是否需要担保 | 否 | 担保方式 | |
供应商资格 | A、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B、自201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注]:供应商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在招投标活动(包括在相关项目)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供应商不被接受。 C、提供设备原厂授权的两年期质保函 |
服务要求 | (1)****设备厂商标准且不低于采购文件内技术要求执行,并确保正确安装、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运转良好; (2)供应商应分批次将本合同规定之货物运至工程现场,实际供货日期以现场通知为准; (3)收到总包商需用计划后,供应商应在7天内将货物运送到项目现场,否则视为违约,单次违约处罚1万元; |
用途 | 直饮水系统 |
技术要求 | 详见图纸 |
价格构成(包括成本、流通费用、税金和利润等说明) | 材料所报价格包含材料原价、运杂费(含损耗)、税金、检验试验费等。 |
评定标准 | ****小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在评审时间内统一评审报价文件,在满足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按照性价比最优原则推荐不少于三家供应商。评审完成后,****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采****小组意见及相关规定,确定供应商及成交价格。 |
付款方式 | 凭货到验收记录,货到次月付款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所载日期为准)付款至95%,质保期满付清。 |
其它说明 | |
拟采购的材料设备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