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山市黄泥镇智能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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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山市黄泥镇智能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略)0:36

项目名称

潜山市黄泥镇智能化生态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运营总承包(EPCO)

项目编号

H3GC24A01G039

招标人

潜山市黄泥(略)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略)

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100%

代理机构

安徽子木工程(略)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略)

联系人:丁笔辉 联系方式:(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5月(略)

计划工期

建设周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期 15 年。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开评标情况一览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1:(略)

联合体成员2:(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略)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期 15 年。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1:安徽省合肥(略)

联合体成员2:(略)

投标费率(%)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92.80%

项目负责人

杨倩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略)

建造师

皖2342********

技术负责人

赵林娜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略)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1、潜山市余井镇竹制品产业园标准化1#厂房建设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1:(略)

联合体成员2:(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略)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期 15 年。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安徽省潜山市黄柏镇黄柏村(黄柏镇农民工创业园)

联合体成员1: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17层(略)

联合体成员2:(略)

投标费率(%)

本项目(略).2%

项目负责人

黄花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

技术负责人

蒋少轩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略)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1:(略)

联合体成员2:(略)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联合体牵头人:(略)

投标工期

建设周期12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日历天),运营期 15 年。

地 址

联合体牵头人:(略)

联合体成员1:(略)

联合体成员2:苏州市高新区枫(略)

投标费率(%)

本项目最高投标(略).7%

项目负责人

汪育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略)

建造师

皖 2342********

技术负责人

汪艳艳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企业业绩

公示时间

2024年(略)

提出异议(略)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略)。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潜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略),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