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湖南省永州市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第七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县]**省**市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第七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信息时间:2024-05-07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省**市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第七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做以下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省**市江华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4年新增)(第七标段)、(第九标段)、(第十标段)

原采购代理编号:****、0724-2410HN092056-02、0724-2410HN092056-0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4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方式:更正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要求提供担保,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玖万元整” 现更正为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伍万元整”

2.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表 3-7(2):详细评审-信誉等其他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表(一)第2.2.4(2)款类似项目经验类似项目经验(0~40 分)“满足招标文件的计零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十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现更正为“满足招标文件的计零分,每增加一个类似业绩加二十分,最多增加二个类似业绩”。

3.其他内容不变。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 标 人:****

地 址:江华瑶族自****农业局

联 系 人:蒋志华

电 话:176****8818 (经本人同意公开)

传 真:****@qq.com

电子邮件:/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湘府中路9****酒店精英楼2506A

项目负责人:王利任

电 话:151****3310(经本人同意公开,联系人为项目负责人)

传 真:/

电 子 邮 件:****@e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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