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海盛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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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海盛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一、招标条件

海盛路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略)

2、项目地点:(略)

3、项目规模:海盛路为高速连接线项目一期工程,西起在建滨淮高速与规划**路交叉口,**海乡路,全长约2.347km,采用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速度为60km/h,全线按40m双向六车道**;造价约15000万元。

4、(略):本项目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涵盖海盛路工程全部的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向招标人提供代理咨询建议;负责拟定发包方案,并报招标人认可;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如有);编制招标文件(含投资估算、概算、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标底、限价建议)并对其合法性、准确性和严密性负责;组织答疑;组织开标、评标;牵头处理招标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事项,组织评审、复议、调查、答复等所有相关事项;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投标资料整理归档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注:招标人保留上述(略)。

5、工期要求:自签订合同至海盛路工程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并配合政府审计结束后。

6、质量标准:(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略),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部,旧版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分级)执业资格。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略)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略):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略)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略),在 **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略),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5投标人被人(略)信用中国 、 信用** 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略),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略),不因其之后(略)。

6.6投标(略),被采取依法限(略),被有关部门推送在 信用中国 、 信用** 、 信用**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略)。在一(略),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7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 2023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略)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略)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 (网址:https://(略)com/)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 2024 年 5 月7 日至 2024 年 5 月11日17:00时止(**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 5月13 日 15 时 00 分(**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略)cn/)、**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略)com/)上发布。

九、(略)

招标人:(略)

地址: **市**县新滩邻里中心大楼七楼709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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