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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湄(略)
申报单位: (略)
工程名称 | |||
工程地点 | 预算金额 | ||
经费来源 | 施工期限 | ||
项目简介及预算: 经办人: (略) | |||
会议研究: £该项目经学院党委会研究通过 £该项目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 £该项(略) £其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市场询价 £其它 | |||
财务科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总务科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分管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 校长意见: 年 月 日 |
备注:
1.金额(略)(含)以上20万元以下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必须经过校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后立项,超过20万元(含)以上50万元以下基建及修缮工程项目必须经过学院院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后立项,超过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经过学院党委会研究后立项,并附上“会议纪要”。
2.使用部门:申报项目的部门或系部,或者后期负责使用和管理的的部门或系部。
3.本表(略),一份用于财务报销,一份(略)。
4.本表自(略)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