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概况
根据公司2024年04月物资采购计划,****需采购一台管式加热炉(资金来源:成本)。该项目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0日内。计划到****车站镇。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2 采购物资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质保期限(月): 24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 1 |
管式加热炉 |
台 |
1 |
7.1 资质能力要求 7.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它证明文件,将拒绝接受投标。 7.1.2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响应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设计、生产、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7.1.3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成立时间不足1个财务年度的,****公司****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未提供或资不抵债的以及经营异常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7.1.4供货商证书要求 a)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 GB/T19001 或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b)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 GB/T24001 或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需要) c)供货商及分包商应具有有效的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d)管式加热炉的设计,应由持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相应资质不低于D2级的单位承担,当设计压力大于等于10MPa时,压力容器相应资质应具有 A1、A2 级资质。管式加热炉的设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e)管式加热炉的制造,应由持有“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相应资质不低于D2级的单位承担,也可由具有锅炉B级以上(含B级)制造资质的单位承担; 7.1.5 供货商业绩和经验要求 a) 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b) 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c) 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类型必须是经过现场验证过的。供货商应提供技术先进的成熟产品。供货商必须提供产品的应用历史和该产品近三年内类似工程的业绩,包括用户名称和地点,联系电话,供货年份等信息资料; d)供货商应在投标书中提供购买这种设备的用户证明及用户使用情况,其中包括投入实际运行的工程主管部门的名称、所供设备的详细类型、应用地点等也应同时给出业主保留证实所供设备性能的权力,如有必要,可到现场调查; e)供货商在国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机构具有充足的维修测试工具,达到一定的服务能力。 7.2 信誉要求: 7.2.1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现场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7.2.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zxgk.****.cn/shixi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7.2.3提供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相关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造假或隐瞒法律纠纷的,投标将被拒绝。 7.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以评标现场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结果作为评审依据)。 7.2.5被列为国家管网及其所属企业供应商黑名单、限制投标产品交易资格、考评不合格或所投产品被通报为质量不合格产品等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6 ****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六个月内无效质疑累计超过两次,或近一年内累计超过三次的,投标将被拒绝。 7.2.7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取消中标资格。 7.3 其他要求: 7.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7.3.2投标人所提供投标资料须为中文版,如有非中文版须提供翻译版资料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未提供相应资料。标书代写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05月09日 1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05月07日 11时 16分 46秒至2024年05月10日 18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5.1 请于2024年05月15日 18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0时 00分 00秒标书代写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市**区**北路西五巷99号中国石油**大厦
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市**区**北路西五巷99号中国石油**大厦
邮编:
联系人:姬留阳
联系电话:130****7730
电子邮件:jily@pipech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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