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丰汇欢乐广场南区3楼商铺招租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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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南区3楼商铺招租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区
发布日期:2024-05-07 14:15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广场南区3楼商铺招租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广场南区3楼商铺招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招租面积约3729㎡
范围 ****广场南区3楼商铺招租;
投标人资格要求
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5-07 00:00 至 2024-05-19 23:59
获取方式 具体招租****公司联系电话:188****69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4-05-20 09:00
递交方式 邮件发送至****@163.com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4-05-20 09:00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市**区**路136号苏垦大厦208室
其他
出租方:**** 发布单位:**** 项目名称 ****广场南区3楼商铺招租 出租事项 批准情况 ****办公会议决议 挂牌期限 2024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20日 出租方名称 **** 招租资产 情 况 房地产类 房屋坐落地址 华夏南路11-3128 房产证号 锡房权证字第XS****199497 土地证号 房屋面积 6622.56㎡ 土地面积 招租面积 3729.32㎡ 招租面积 房屋用途 商业 土地性质 商业 其他 招租用途 商业 招租底价 (万元/年) 95.28 租金年 递增率 每3年递增5% 招租期限(年) 10年(其中免租期6个月,分别第一个租赁年度体现3个月、第二个租赁年度体现3个月) 特别事项 标的房屋的产权人为****,根据《委托管理授权书》,授权******公司管理。因此,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时,需同时与******公司签订《****广场商业管理合同》,具体详见附件。 承租条件 1、意向承租人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 2、意向承租人须在挂牌期满日16时前向****账户缴纳意向承租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收款人名称:****,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开户银行:****0601****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832********130****00023在交易用途栏(备注栏)中注明编号:242401 (未按此编号的系统将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无效) ),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成功。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其签约并支付了首期租金、管理费及经营保证金后申请原额返回;其他无违规、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意向承租保证金在最终承租人确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3、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睿志****公司缴纳34.03万元作为经营保证金,租金季度付,先付后用,于每期开始前一个月的五日前支付下期费用。合同终止时,如无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4、承租人承租期间须向**睿志****公司缴纳管理费,首年管理费为40.836万元,管理费支付方式、递增率、减免期间同租金。 5、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并接受招租标的物的现状情况。租赁期内对招租标的物进行任何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等)所产生的一切手续以及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方自行办理和承担,装修工程不得改变或者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公司同意,租赁合同终止,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对装修进行任何补偿。 6、承租人从事的生产经营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自行办理营业执照,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环保等各项政策和法规。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7、租赁期间涉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通讯费、垃圾清运费、公区公摊电费、变电所维护费与租赁相关的费用等)由承租方承担。 8、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应服从物业管理的统一管理,具体内****公司在《****广场商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9、在租赁期间内,除法定或约定事由外,任何一方提前解约合同需赔偿对方合同解除日所在租赁年度的租金和管理费总额*25%为违约金。如承租人原因导致租赁合同提前解除(包括承租人违约导致产权方解除合同的情形),除违约金外,承租人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承租期满后,且不再续租的,承租人在租赁期满后15天内搬出所租赁物业,并自费拆除加设于该物业内的设施设备,承租人自行添设的可移动物品归承租人所有,不可移动物品归产权方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或破坏,租赁物业内原有设备,承租人不得拆除或者破坏。否则,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1、本次招租项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物价局文件与代理方**协商。 12、本次招租不接受联合报名的承租申请。 报名材料 法人:法人登记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单位)、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自然人:身份证、承租登记表(个人)、承诺书、保证金转账凭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以原件扫描形****公司邮箱:****@163.com,报名资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不得参加后续交易。 具体招租****公司联系电话:188****6920。 其他说明 1、在挂牌期间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自然撤牌。 2、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承租方时,采取综合评审方式(价格50%,综合实力(包括企业业绩、项目运营方案)50%)决定最终承租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于挂牌最后一日上午9时在**市**区**路136号苏垦大厦208室召开开评审会议)。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出租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②被确定为最终承租人后,未能在十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⑤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规则规定的其他违规违约情形。 4、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按照苏价费〔2017〕231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算),由中标****公司,在确定中标人后,****公司直接从其投标保证金中划转,余款在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后退回。 联系方式 出租方 交易机构 联系人 王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181****0557 电 话 188****6920
监督部门
****公司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区乌江桥北大街8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81****05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路136号苏垦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88****6920
电子邮件:****@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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