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电话:(略)
技术咨询电话:(略)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略)
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第一章 平台报价须知
第一条 供应商送货至买方仓库库房内,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退、调换货物产生的装卸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第二条 供应商报价时对有品牌要求的物资需注明报价物资的品牌,无品牌要求的物资,需供应商标注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
第三条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中标后按公司要求期限内送货至公司仓库。
第四条 订单总金额≥2(略)元的单独签订合同,签订合同需留10%质保金或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以签订合同为准。
第五条 供应商应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时请带齐产品相关有效资质材料(合格证、(略))。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
第六条 同类物资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先后确定中标供应商。(报价时间早优先选择)
第七条 如中标(略),我公司有权利对第二家进行谈判,确保满足生产(略)。
第八条 如价格(略),报价作废。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报价作废。
第二章 违约处罚
第九条 中标后不履行(略)
第十条 所供物资因质量问题出现第二次退货,需支付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略)0元封顶,最低1(略)元)。
第十一条 到货物资经过验收未达到申报计划技术要求或使用(略)机会,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中标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第十二条 中标后按公司要求期限内送货至公司仓库,若三个月内仍未完成供货任务的(加工、进口件除外),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上报集团拉入黑名单。
第十三条 无市场价(略)。
第十四条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互联网供应商资质的,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同时上报集团拉入黑名单。
第十五条 采取不正当手段围标、串标、哄抬物价、诋毁、排挤或(略)。
第十六条 中标后提(略),需支付违约金为中标总金额的10%-20%,造成生产损失(略)。
第十七条 中标供货后提供虚假货物发票的,造成(略),应由中标方承(略),同时进行拉黑处理。
第十八条 违约金需在接通(略),不支付违约金的一律上报集团拉入黑名单。
第十九条 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