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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供应商必须慎重报价,中标价格必须严格履约,如出现因价格报错不能执行的,按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追责。
2.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送达指定地点进行验收。
3.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质量要求履约,给予中标人退货、换货、折价、索赔、延期付款、暂停三个月采购、暂停六个月采购、取消供应商资格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取消供应商资格,以上涉及到的货物不予结算。
4.本次公开比价为(拆包发询)物**标后有效期为6个月,在有效期(略),全部与中标供应商按中标价签订合同。
5.首次签订合同供应商可打印合同盖合同专用章,二次签订合同需要办理电子签章,详见**矿业电子商务新采购平台与协同业务供应商操作手册。
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发票进账后当月付全款(现汇)。
7.其他约定事项:开具13%增值税发票(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调整,以开票之日(略),并相应调整合同含税金额 ,不含税金额不变)。出卖人(略),因知识产权发生争议的,所有责(略)。出卖人同意遵守《廉洁合同》约定事项和《物资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事项,发生违反约定和违规行为的,均按照《廉洁合同(略)规定进行处理。违约金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出卖人负完全责任。
1 | 04(略)4(略)7(略)04 | 有机玻璃 | 4mm | 50kg | 生产装备分公司 50 | |
2 | 04(略)4(略)7(略)05 | 有机玻璃 | 5mm | 1(略)kg | 生产装备分公司 1(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