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区铜钵河综合治理工程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发〔2023〕19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市**区水**站 ,招标人为 **市**区水**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碧山镇、虎城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岸坡整治16.689km(**护坡长12.325km、岸坡梳理4.364km),河道疏浚0.90万m3,**穿提涵管30处;改建拦河堰1处;**下河梯步29处。其中:
**市**区铜钵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重启招标)桩号为:铜右0+000.0~铜右3+000.0与袁驿河新园村段(袁右0+000.00~袁右1+133.00、袁左0+000.00~袁左1+192.00);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4820.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市**区铜钵河综合治理工程(一标段)(重启招标): ****1416.16 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内容。
2.5 工期要求:一、二、三标段工期均为2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均为 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分为3个标段(如前所述),开标顺序为一、二、三标段依次开标,投标人只能对3个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参与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视为不响应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放弃投标。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市**区水**站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双桂街道竹海大道7号 | 地址: | **市**区金通大道9号拓邦大厦A座10楼 |
联系人: | 余小江 | 联系人: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57****9877 | 联系电话: | 152****5751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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