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流(略),面积(略),承租方以实际丈量为准。 2.如遇政策调整、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等出租方需要收回流转用地的情况,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归还承租用地。 3.生态种养不得改变现有地容地貌,不允许**设施。 4.尾水排放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5.签订合同后,缴纳30万元保证金,承包合同到期后退还。 6.在合同期内,只允许生态绿色养殖,不得取土和对土地有破坏的施工,不得存放危化品及政府严禁存放使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反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此水面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合同期内,水电、排涝等承租方自行解决,出租方不负责水电,承租方一切经营管理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概不负责,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土地承包年限。 8.在合同期内,(略)和意外人身事故均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 9.在合同期内,如发生纠纷,由承租方自己解决,出租方不负(略)。 10.合同期内,承租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渠道畅通,卫生环境必须达到出租方的要求,承租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垃圾归承租方清理,如对土地及周边道路沟渠有破坏行为、不按出租方要求清理垃圾、除草恢复原貌或不按镇村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政策执行,出租方有权收回,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11.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承租方不签定合同即视为自动放弃,出租方不予退还保证金并在**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12.意向承租方可先进行实地踏勘,一旦报名即视为了解并接受项目及配套(水、电、路、消防设施等)现状,对项目及配套(水、电、(略))现状无异议;此次交易在**农村产权交易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缴纳(收费标准参见**农村产权交易所官网)。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转出要求,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转出要求原因产生的纠纷转出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承租(略)同的行为视同违约,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略)出方在**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