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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苏州新一苏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略)MAC4LQ9F8D | 苏州市虎丘区通安镇华通花园一区51栋 | 89(均分制) | (略)元 |
服务类 |
名称:(略) 服务范围:(略) 服务要求:(略)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具体起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标准:(略)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的。
说明: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5000元整的,则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人民币5000元整计收。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