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EPC工程总承包I标EPC工程总承包I标[E3300000007000953004001]第1次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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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EPC 工程总承包I标EPC工程总承包I标[E(略)]第1次补充说明
发布时间: (略)

项目编号:E(略)

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项目名称)经浙发改项字【2024】66号文同意建设,并已列为**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包括:(1)提标加固海塘34.2公里(含加固堤脚7.5公里),改造旱闸10座,改扩建谈家埭排涝闸(2孔×5米),**上塘河闸前防汛交通桥1座。(2)利用盐官基地展陈古海塘文化,沿塘布置水文化节点4处,配套建设便民服务点7处等,建设监测感知、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工程概算总投资14.901亿元;施工总工期72个月。工程等别为I等,海塘、水闸及旱闸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1级,设计潮水标准 300 年一遇。工程防潮标准为 300 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最大 24 小时暴雨 24 小时排出。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100 年,建设地址位于**市-**市,计划于 2029年建成。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略)(委托代理机构为(略)),现对该项目的EPC工程总承包I标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接受省发展改革委监督。

一、本次招标内容

1、本标段位于钱塘江**北岸老盐仓至秧田庙段海塘,桩号73(略)。主要包括(1)提标加固海塘8.032公里(含加固堤脚7.5公里),改造旱闸3座,改扩建谈家埭排涝闸(2孔×5米);(2)沿塘布置水文化(略),配套建设便民服务点2处等。 本标段概算总投资约4.5 亿元, 施工总工期1825日历天。

2、本次招标范围的招标内容为:钱塘江北岸海塘安澜工程(老盐仓至尖山段海塘)EPC工程总承包I标,具体包括①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工作(包括补充勘察)、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施工图预算编制、配合施工图审查并修改完善、施工期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内容;②工程采购,包括工程建设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等;③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含环境保护工程)、专项提升工程等;④生产准备,包括设备调试,人员培训等;⑤配合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完工验收和竣工验收;⑥工程移交;⑦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⑧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投资、信息、档案等进行管理和控制。

本次招标√概算投资约4.5亿元,釆用投标资格后(略)。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具有(略):

①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略),联合体各(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成员单位的权利义务等事项,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②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2 家,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③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合同段投标。

√3.具有企(略)(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5.投标人及其(略),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业绩要求:

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成员中任一方即可)应满足下列(1)、(2)、(3)项业绩之一:

(1)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批复总投资(不含征地移民补偿)在 2亿元及以上的海塘工程工程设计业绩,且该业绩建设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 100 年一遇及以上的**(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工程。注:工程设计业绩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上述(1)项业绩如为初步设计业绩的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行业审查意见,①、(略),缺一不可;上述(1)项业绩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行业审查意见、③施工图审查意见,①、②、③必(略),缺一不可。如载明的相关信息【除时间信息外】不一致时,初步设计业绩按②、①的解释顺序为准,施工图设计业绩按③、②、①的解释顺序为准。允许投标人提(略)过程咨询业绩。允许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该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

(2)自(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含征地移民补偿)在 2 亿元及以上的海塘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建设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 100 年一遇及以上的**(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工程。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省水利厅“透明(略)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④);如载明的相关(略),按④、②、①、③的解释顺序为准。

(3)自2019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含征地移民补偿)在2亿元及以上的海塘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建设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工程。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略)(④);如载明的相关信息【时间信息、金额信息除外】不一致时,按④、②、①、③的解释顺序为准。允许投标人提供以联合体方式承接的业绩,该业绩应与其在本次投标过程中承担的工作任务相匹配。

注:以上(1)、(2)、(3)不接受PPP、BOT、BT等(略)业绩按照工程总承包业绩认定,请按工程总承(略)。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或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工程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 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略))。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2.R施工负责人(略)(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工程类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且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略),设计负(略)。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略)。在建合同(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略),由牵头人单位拟派)还应满足下列业绩(1)、(2)、(3)项之一:

(1)自 2019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设计范围内批复总投资(不含征地移民补偿)在(略),且该业绩建设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 100 年一遇及以上的**(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工程。注:工程设计业绩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业绩。

证明材料:上述(1)项业绩如为初步设计业绩的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行业审查意见,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上述(1)项业绩如为施工图设计业绩的则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初步设计批复或行业审查意见、③施工图审查意见,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金额及防潮(洪)标准以初步设计批复或行业审查意见为准,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项目负责人、规模、特征等不一致的,以时间最晚的证明文件为准,业主证明不予认可。允许提供以设(略)绩。

(2)自(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签约价(不含征地移民补偿)在 2亿元及以上的海塘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建设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 100 年一遇及以上的**(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工程。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省水利厅“透明(略)备,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略),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④);如载明的相关信息【时间信息、金额信息除外】不一致时,按④、②、①(略)。

(3)自2019年1月1日【含,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上的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含征地移民补偿)在2亿元(略),且该业绩建设内容包含防潮(洪)标准100年一遇及以上的**(或加固或提标)海塘工程。

证明材料:①合同,②项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③**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公示网页打印件;①、②、③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金额以合同为准,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特征的,可补充初步设计批复(④);如载明的(略),按④、②、①、③的解释顺序为准。

注:以上(1)、(2)、(3)不接受PPP、BOT、BT等投融资衍生业绩。

(三)其他

1.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略)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略) 拟派);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略)(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略)(以**(略))。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相互兼任。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略))及其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委托代理人如为承担施工工作单位委派的,则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并提供页面复制件。

7.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成员)(略)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 以 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略)gov.cn/)公布为准]。

8.本项目公开已(略)(含图纸)、初步设计报告(含图纸);本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单位及其咨询评估单位均可以参与投标。

9. 本工程主要分为以下标段:EPC工程总承包Ⅰ标、EPC工程总承包II标、数字孪生海塘EPC总承包、清风廉路暨水情教育基地EPC总承包等4个工程类标,以及监理、全过程工程咨询等2个服务类标。投标人可以参加本工程所有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已在前个标段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或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不参与本标段的评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4 年 4 月29 日至 2024 年 5 月 9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略)标交易平台(http://ne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4.未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省交易中心 CA 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 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省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5 月 13 日16:30。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5 月16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10 时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略)(http://(略)com)。

3.√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 投标(略) 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略)com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开标地址:**市曙光路140号**省公共**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