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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卫生厅)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项目
项目名称:**省医疗****中心综合项目
建设单位: ********卫生厅)
施工总承包单位:****
工程地址: ****开发区**
二、公示时间
自2024年5月7日起至2024年6月5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竣工(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监察大队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联系方式
地址:**市正义路**坊42号103室。
电话:0871-****4919。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