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富维康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纤维刹车盘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安徽-合肥-巢湖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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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碳纤维刹车盘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5-07 16: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公司碳纤维刹车盘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碳纤维刹车盘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安****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路与**路**西北侧

建设单位:

**富维康新材料有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公示时间:

2024年5月7日

项目概况:

****经济开发区**路与**路**西北侧自建厂房。项目购置连续氮化硼沉积炉、连续氮化硅沉积炉、混料机、真空成型机、热处理炉、高温碳化炉、高温真空浸硅炉、数控磨床等生产设备。**2条碳纤维刹车盘生产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 严格按照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完善截排水系统,对各类废水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后,与循环冷却排水一起****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汤河。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处理厂接管要求后,交叉因子从严执行。

(二)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和要求。氮化硼沉积工序和氮化硅沉积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氨气通过管道收集由1套袋式除尘+二级水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碳纤维预制体成型工序和高温碳化热处理工序产生的甲醛、酚类和非甲烷总烃经管道收集后由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后处理后达标排放。高温熔融浸硅工序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袋式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建成运行后,生产废气主要为氨、甲醛、酚类、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其中氨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限值标准;本项目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碳黑尘的排放标准;本项目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相关限值要求。氨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甲醛、酚类、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9相关限值要求,标准中未规定的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相关限值要求。若废气收集处理效率不能达到预期值,须采取更高效的废气收集处理措施。

(三) 严格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声环境质量达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严格按照《**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减轻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敏感点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降噪处理,做到厂界噪声达标。

(四) 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和布袋除尘灰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氯化铵粉末、废气处理废碱液、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应及时联系有资质单位外运处置。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严防二次污染。

(五)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对事故水池、危废库、室外专用仓库(储罐区)、喷淋装置所在区域采取重点防渗;对一般固废库、1号厂房、2号厂房采取一般防渗;加强生产管理,防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按要求布设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点位,定期对土壤状况及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六) 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1座360 m3事故池,在园区事故池建设完成验收之后,项目方可投产运营。按照《报告书》要求的执行各项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及时编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纳入县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体系,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状态下次生环境影响程度可控。

(七) 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八) 按《报告书》要求,本项目在厂界外设置100米环境防护距离。你单****政府做好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控制工作,不得在环境防护距离内规划建设不相容的建设项目。

(九) 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严格按照《报告书》文本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

0551—****9244

邮箱:

****@163.com

通讯地址:

**市**市半汤路与华阳路交叉口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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