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大学研发实验楼内装饰工程项目-二期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2024-04-30
****大学研发实验楼内装饰工程项目-二期补疑1
(项目编号:****)
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提问1、本项目属于装饰项目,****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符合详细评审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
回复:“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予以认可,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2、我单位承建或参建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若投标人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投标人须在该业绩中承担装饰装修施工内容)获得过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也予以认可,但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提问3、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奖项要求的时间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要求的跨度短,为了维护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建议修改时间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5年内)
回复:投标人业绩及投标人奖项要求的时间跨度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时间跨度超过3年为合理范围。招标人鼓励各投标人公平竞争,此项不作修改。标书代写
提问4、投标人奖项荣誉: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承建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如:琥珀杯、**杯、鲁班奖等)。每个奖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请问:装修装饰工程是不参与优质工程奖项评选的,一般都是公共建筑工程参与奖项评选的。本项目是装修装饰工程,为了维护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建议奖项荣誉可以设置为:市级及以上装修装饰奖、琥珀杯、**杯、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等。
回复:详见本补疑回复1、2。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南路综合楼1号楼
联系人:凡在朝
电话:0551-****9770、137****0724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广场A座17-20层
联系人:吴垚、彭健、张春梅
电话:0551-****0670转8647,198****5022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