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项目详情

鹤发改资〔2024〕37号

****改革局关于**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立项意见的函》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地址:**市****安大道路段。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为**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改造全长约780米,包括:建筑首层更换店铺门窗,增加干挂米黄色石材贴面、深灰色石材贴面;各层增加铝合金空调机罩;统一店招广告牌,增加彩色遮阳雨棚,更换白色金属防盗网,增加侧招、旗帜,新增LED灯带、欧式壁灯及LED洗墙灯;改造道路两侧步行道,增设路灯、标识牌、花箱和垃圾回收点等。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16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1275.6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91.66万元(其中:勘察费10.20万元、设计费51.58万元、监理费36.71万元、其他建设费用93.17万元),预备费132.74万元。
四、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
六、项目资金来源:优先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中解决,不足部****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七、项目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应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确保建设过程和投入使用后的能耗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八、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扬尘、噪声污染等,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九、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见附件)。
十、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实施,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分期建设。
十一、请你单位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如对批复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审批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一文直办呈批表(办文编号:下级文件2024-468);****《关于**大道升级改造及建筑提升工程用地意见的复函》;《市财政局关于的答复意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主管部门意见。
此复。

附件:工程招标核准意见

****改革局

2024年5月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财政局、自然**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统计局、****环境局**分局。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其他”栏所含内容的招标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