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二、 采购项目名称:****东校区食堂(南区)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三、 采购项目编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3日
七、 预算总金额: 70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本项目最后提交报价供应商少于3家。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在采购过程中,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和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外,如出现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十二条规定:“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综上,本项目终止招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齐庆春,史瑞琴,杨军(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代冰玉
联系电话:181****6220
传真:
地址:**市经济**区**路3222号新房﹒一品墅C1号商业办公楼
2、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8178
传真:
地址:**市**西路4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