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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财政局批复,资金已到位,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暂行办法》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基本情况
(1)招标人的名称:****。
(2)招标人的地址:**自治区**市超丹北路。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监测项目。
(2)工作内容:对全市25个监测断面的PH、溶解氧、悬浮物、矿化度、总硬度、钙、镁、总碱度、碳酸根、重碳酸根、氟化物、氯化物、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硫酸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铅、锌、镉、六价铬、砷、汞共24项指标进行监督性监测,并编制监测报告。根据**实际,按照每年6个月水功能区不在冰冻期,监测频次为1年6次,采样频次为1月1次并出具6次监测报告。
(3)投资情况:13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已到位。
(4)招标范围:全部工作内容。
(5)实施时间和地点:2023年7月至2023年12月,**市。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方式。
四、招标代理费用金额及支付方式招标代理费按照现行取费标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其他应当告知的内容
1.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预算资金,属政府采购类项目,招标代理****财政局备案,报名时需提供备案资料。
2.招标代理机构需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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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