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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租 公 告
一、招租内容:塔湾金沙景(略)
二、招租方式:(略)
三、招租单位:(略)
四、招租代理:(略)
五、标的概况: 1. 本次出租的标包括塔湾金沙景区浴场沙滩及水上(除指定游泳区域和养殖区域外)的场地经营权;2.租期3年。
六、招租底价:招租底价为45万元(3年总价),投标金额为1000的整数倍。
七、(略):1、投标人为民(略)(18周岁以上)必须具有持有《摩托艇试任证书》及《摩托车调试修理工证书》且必须人证合一;2.投标人为公司法人的,必须具有旅游经营资质。3、公司或自然人中标后,现场管理者必须持有摩托艇试任证书》及《摩托车调试修理工证书》且必须人证合一。有相关从业经营管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八、携带资料:公司需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安全证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证书、环保许可证、委托人需携带法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摩托艇试任证书、摩托车调试修理工证书。公司相(略)。
九、招标保证金:人民币玖千元(投标保证金报名时至报名结束时间通过银行账号汇款至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账号,汇款成功后凭汇款单或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开出的电子收据为报名成功,开标时需携带相关资料(资料(略))才能(略),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投标保证金汇款户名:舟山市普陀区桃花镇人民政府,账号:(略), 开户行:普陀农商行桃花支行。
十、报名截止:(略)
十一、报名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舟山市(略)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