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研育人和实践育人水平,****实验室(平台)面向研究生全面开放,增加研究生参加科研实践和科研活动的机会,深化科教融汇,有效提升研究生综合实践能力,****(以下简称“省科学院”)决定,开展2024****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创新项目分为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和立项项目,****学院联合培养的所有在读研究生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负责人毕业前完成结项要求。
二、项目资助
2024****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拟评选立项90项,其中重大创新项目5项,每项资助3万元;重点创新项目10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创新项目25项,每项资助1万元;立项项目50项,研究所支持0.5万元。****研究所对重大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1:1匹配资金。根据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情况择优立项。
三、申报条件
1. 申报人须为****联合培养研究生,且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无学术道德失范行为;其导师积极支持申报项目研究;****研究所能够提供相应条件保障。
2. 项目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创新性,已有一定的研究与实践基础,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充足。
四、申报流程
1. 择优推荐(5月6日—5月20日)
各研究所按照申报项目择优推荐,****学院****工作部。
2. 资格审查及评审(5月21日—5月31日)
资格审查合格后,****工作部****事业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 结果公示
专****学院****工作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 发文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后,****工作部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五、项目管理
1. 团队组成:每个项目由5-8名团队成员组成,研究生参与课题项目累计不能超过2项,且作为项目主持人,累计不能超过1项。
2. 项目获批后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3. 项目经费:项目由****研究生创新项目专项经费支持,分两次拨付,立项后拨付经费总额的50%,结项验收合格后拨付另外50%。
4. 结项验收:重大创新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2区及以上国际论文或授权一项发明专利;重点创新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3区及以上国际论文或申请两项发明专利;一般创新项目要求至少发表一篇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或申请发明专利一项;立项项目要求有结项报告。项目负责人需要作为结项成果第一完成人(若指导老师为成果第一人,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二名)。项目负责人发表的论文、专利等成果,须标注“省科学院研究生创新项目”及项目批准号,****为第一单位;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评价材料。
5. 项目负责人的导师应对项目实施予以全程严格指导。结项材料经由专家评审后,被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项目获评“优秀”等次的项目负责人可优先参评“省科学院研究生创新之星”,其指导教师可参评“省科学院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优比例为各项目数量的20%。
六、材料报送
(一)材料清单
1.《2024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1)。
2.《2024年****研究生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
3.《2024年****研究所配套资金出资承诺函》(附件3)。
(二)材料命名
所有申报材料需报送PDF格式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完全基于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原始材料生成。材料命名规则为:2024年+项目类别+研究所+研究生层次+姓名,例如:2024****学院重大创新项目化学所博士生(硕士生)张三.pdf。
(三)材料上报
各研究所负责汇总本单位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yjsgzb@hnas.****.cn。
七、其他事宜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研究计划和有关要求认真完成研究任务,并承担与项目有关的学术与法律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撤项并追回资助:
1、不能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
2、在科学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的;
3、无法按期结项的;
4、结项验收不合格的。
八、附则
本通知由研工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张慧青 电话:0371—****0027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