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国道丹东线(G228)茹荷镇至姜各庄桥段修复养护(大修) 工程施工01号补遗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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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国道**线(G228)茹荷镇至姜各庄桥段修复养护(大修) 工程施工01号补遗书

答疑澄清

答疑澄清时间:(略)
答疑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标段名称: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国道**线(G228)茹荷镇至姜各庄桥段修复养护(大修)工程施工

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国道**线(G228)茹荷镇至姜各庄桥段修复养护(大修) 工程施工

01号补遗书

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2024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养护工程国道**线(G228)茹荷镇至姜各庄桥段修复养护(大修) 工程施工”0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内容如下: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三、投标保证金增加:4、投标保证金承诺书。(略)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 (略)

(略)

附件:(略)

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招标人:

本公司(单位)拟参加 项目的投标,(略)诺的法律责任。

一、项(略):

标段名称:

开标时间: (略)

投标有效期: 天,投标有效期**的,本承诺书有效期相应顺延。

二、本公司 (单位) 承诺

(一) 符合承诺制的办理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虚假承诺等情形。

(二) 在此次(略):

1.在开标后和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文件;

2.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略)

3.与招(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招标文件等规定的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要求。

(三) 自愿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后果:

1.投标资格无效。

2.将失信(略),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交由相关行(略),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自发生承诺内容失信行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补缴投标保证金,逾期补缴的视为失信行为记入信用记录;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上述承诺是自身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 (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日期: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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