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4-A-0029)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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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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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2024年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中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08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2024年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 **市**区王串场街增产道129号 911********3412342 022-****3987 49.113516 98.4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 49.113516 98.40
2 ******公司 49.998504 70.22
3 **市****公司 49.998228 61.42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检察院2024年餐饮服务项目 2024年餐饮服务 (1)要求服务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2)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须明确各岗位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职责等。(3)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识培训。(4)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服务过程中能够持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服务所需。 一年。(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胡铂,张国辉,陈曦,荣建斌
采购人代表:胡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7367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付。 在中标公告发布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须向****交纳代理服务费,参照以下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道413号
联系方式:022-****6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公司
地址:**市**区**南路与湘江道**海河**三期18-85底商
联系方式:022-****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彩虹/杨帆
电 话:131****8466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pdf

昱丰(天****公司

2024年5月8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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