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

审批
广东-佛山-三水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项目详情

佛发改核准〔2024〕5号

****改革局关于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核准的批复

****:
报来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园区天然气使用需求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大塘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管道起自(已建佛燃管道)永**路与塘西大道交叉位置南侧,在塘西大道东侧向东北方向依次穿越塘西大道和大塘引水渠后,沿规划永****侧敷至拟建大塘新材料产业园调压站,管道线路总长度约4.74公里,设计压力8.0MPa,管径DN300,设计输送能力3.68亿立方米/年;**大塘新材料产业园调压站1座。
四、项目总投资为9301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790.3 万元,占总投资的30%,由****以自有资金出资,****银行贷款解决。
五、项目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工程的建设及
运行需满足国家和省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
六、项目招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三府〔2024〕9号)、《******局**分局关于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管道工程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的复函》(佛自然资三函〔2024〕301 号)、《****政府关于大塘新材料产业园天然气管道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评估意见》《大塘****办公室2023年第15次工作例会会议纪要》、《****公司2024年第4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改革局

2024年5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局、生态环境局、****建设局、水务局、统计局、****管理局,****改革局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