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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发电厂飞灰专区(二期) 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湛****发电厂飞灰专区(二期) 环保竣工验收项目技术咨询服务
合同名称:
湛****发电厂飞灰专区(二期) 环保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合同
合同服务期限:
2024年03月11日至2024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况: ****处理场三期填埋区工程飞灰安全处置专区项目由******执法局投资建设,委****处理场采购第三方机构负责运营。****处理场三期填埋区工程飞灰安全处置专区总投资概算为 1752.86 万元,规划占地面积 4.37 万 m2,设计有效库容不小于 43.6 万 m3,按填埋处置生活垃圾焚烧稳定化/固化后飞灰 50t/d 计,可使用年限 28 年,分四期建设。项目主要用于接纳湛****发电厂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经稳定化后满足《****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规定的进场填埋处置标准的飞灰。目前,飞灰安全处置专区一期工程已建成投入使用,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飞灰安全处置专区二期已建设完成为本次验收范围。飞灰安全处置专区三、四期工程尚未开始建设。 二、服务要求: (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4号)(下简称暂行办法,附件1)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 (公告 2018 年第9号,附件2),验收需完成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验收检测并出具成果报告; 2.召开专家评审会议; 3.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申报备案。 服务机构须对项目合同条款、服务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积极配合委托人的业务开展,确保验收报告全面、准确、完整,并顺利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服务机构向采购方提交成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肆份; 2.专家评审意见壹份;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备案结果截图; 4.成果报告电子文档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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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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