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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幼儿园:
根据《****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教〔2023〕77号)精神,通过幼儿园自主申报、督学中心审核推荐、教育局科室联评等环节,经局党委会审议,拟评定以下7所幼儿园为**市2023****幼儿园示范园。
江****幼儿园、江****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园、江****幼儿园。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次拟评定单位进行公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4日。
2.受理部门:****。
3.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纪委****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70-****205;幼职成教科电话:0570-****180。
4.电子邮箱:****@qq.com。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规范办园、认定条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我们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反映问题要本着对教育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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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