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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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标段[公告澄清**** 13:40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标段施工招标补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第二标段施工招标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补充公告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表中其他主要人员评分标准为“25 分:合理科学(合配置了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财务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单位对前所述所有岗位均须出具任命书)”。现修改为“25 分:合理科学(合配置了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财务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单位仅需对劳资专管员出具任命书)”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6)为“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现修改为“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建设或√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即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

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已上传,请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登录后,在“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一栏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采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使用更新后的电子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失败,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地 址:****公司南巷23号

联 系 人:张广学

电 话:195****8051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世纪大道世纪山水68栋二单元1405

项目负责人:杨海芝

电 话:137****6662

监督部门:湘西****农业农村局

电 话:0743-****210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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