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乌溪江引水工程管理中心拟在溪口镇石角村建设乌溪江引水工程灌区(**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Ⅶ标1#支洞施工便道、材料堆场临时用地,用地面积:0.4770公顷,批准文号:龙自然资规临[(略)使用期限为(略)
特此公示。
**县自然**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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