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儿科、儿童保健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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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儿科、儿童保健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略)受(略)的委托,就其儿科、儿童保健科专用耗材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响应人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略)儿科、儿童保健科专用耗材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略)

2.3交货地点:(略)指定地点;

2.4供货周期:(略)

2.5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采购内容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

预算单价(元)

是否阳采

是否提供样品

1

理疗电极片

WZ-WD-40*40

7

WZ-WD-60*90

7

注:①本次采购(略),不同厂家生产的同效用产品名称与采购文件名称可能有区别,产品名称不全部相同,但其产品效用、性能与采购文件中产品要求一致也予以认可;②项目清单中规格为全规格的,由响应人自(略),采购文件中产品需求表里所体现的规格与单价仅供参考,但同一类产品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所列单价。最终以成(略)证下所有规格型号,应在分项报价(略),并且分项报价表中的最高价格不得超过本次采购同一类产品的不同价格中的最高价。成交单位签订合同后不得追加分项报价表以外的规格型号。

2.6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略)

2.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略)

2.8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略)

2.9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略)

2.10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略)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略)

3.2.1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响应产品必须包含在响应人的经营范围及许可范围内。

3.2.2响应产品非响应人所有或制造,提供制造商或经销商就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从制造商到响(略),逐级授权,且下一级授权(略)。

3.2.3国产产品:响应人与制(略),其间所有单位需提供相关相应资质证明(营业执照、经(略));进口产品:视注册证上标明的代理机构等同于国产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从代(略),若第一级授权未从代理机构发出的,需提供海外生产商给予第一级授权单位的原文授权。

3.2.4需提供响应产品注册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不(略)

3.2.5响应产品为阳采平台采购的产品,需提供平台价格截图。

3.2.6需提供响应产品检验报告,若进口产品则提供进口报关单。

3.2.7响应人所提供的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经营备案凭证、注册证、产品备案凭证等材料,必须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得到,且确保证件信息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的信息一致(提供网页截(略))。

3.2.8保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不到到响应产品相关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等记录。如处罚内容(略),需要提供处罚相关说明文件,写明与销售产(略)(加盖相关公司及经销商公章)。

3.3财务要求:提供近1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不欠税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业绩要求:近3年(2021年至今)同类(略),针对本项目所采购的同型号产品,业绩内容不得有删改或涂抹现象。若代理商无(略),可提供制造商的类似项目业绩。(同等三甲医院销售本产品的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票复印件等。尽量提供本次采购项目产品在吉大一、二、三或省内其他三甲医院的销售记录)

3.6信誉要求:

①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采购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采购;

②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响应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③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谈判采购活动。

3.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时间),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略)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将所有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1.响应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略));若响应人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略)围内,提供相关证书。

3.财务要求:近1年(2022年度)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状况。

4.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响应人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人的网站截图。

6.法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代理机(略),若资料不全及时告知响应人进行补充、修改,响应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响应人,代理机构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响应人邮箱,响应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的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采购文件售(略),售后不退。采购人提供给潜在响应人的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人采(略),不得以任(略)。

5.响应(略)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5.2递交响应文件地址:(略)

5.3逾期送达或(略),采购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谈判公告和成交公告在(略)((略)com)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地址:**省**市南关区幸福街与东蔚山路交汇陶然公馆10楼1008室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采购监督人:(略)纪检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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