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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00449XQ-****0430-000331-0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5-08 14:23:27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001 | 2024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增发国债项目)一标段 | 公开招标 | 1773.30416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4-04-30 17:46:31.0 |
主要修改内容 | 关于 2024 年**县城**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城**乡增发国债项目)的澄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2024 年**县城**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城**乡增发国债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文件内容澄清修改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评分标准表中临时工程原内容为:临时工程报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下同) 中所占比例 X%在 A%(含)至 B%(含)之间,否则其投标 文件将被否决。(说明:A%和 B%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 况在编制招标文件时确定) 临时工程报价所占比例计算公式: 临时工程报价所占比例 X%=(临时工程报价/投标总报价) *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即为*.**%) 现澄清修改为:临时工程报价在投标总报价(不含暂列金和暂估价,下同)中所占比例不低于0.6%,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临时工程报价所占比例计算公式:临时工程报价所占比例 X%=(临时工程报价/投标总报价)*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即为*.**%)。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澄清通知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澄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 2024 年 5 月 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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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