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你单位《关于2024年平**长坪村产业路及人饮池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府函〔2024〕1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结合《****委员会 ****乡村**局 ****财政局关于下达**县2024年度易地搬迁后续扶持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资计划和任务计划的通知》(**发改投〔2023〕674号)和《****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财农〔2023〕235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平**长坪村产业路及人饮池建设项目(2404-500236-04-05-156518)。
二、项目法人:****。
三、建设地址:**县平**长坪村。
四、建设性质:**。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1.**100m3水池一座;
2.改建500m3水池一座;
3.整修道路1段,具体为:在原道路路肩**3米高仰斜式挡墙,计18米长(含原有破损挡墙、路面拆除),原道路路肩**4米高仰斜式挡墙,计30米长(含原有破损挡墙、路面拆除);路面恢复总长48米,宽2.5米,路面恢复面积120m2(20cm厚C25混凝土面层)。
六、建设工期:8个月。
七、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八、招标核准:本项目按照《****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文件要求执行。
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请你单位接件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完善基本建设相关手续,落实建设资金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与易地脱贫搬迁群众相关利益联结工作。
****委员会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