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郡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郡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时间:2024.****.08

**郡项目(监理)补充通知(002)

招标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郡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P71页专用合同条款2.1.2(38) 根据 闽建办建【2017】 55 号 文件要求, 需监理单位开展平行检验工作。相关费用包含在监理合同内。 修改为 根据 闽建办建【2017】 55 号 文件要求, 需监理单位开展平行检验工作。平行检验所发生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由建设单位支付

本补充通知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及答疑补充不一致之处,以最新文件为准。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5月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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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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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郡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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